劳动经济纠纷


蒙受经济损失


无端法律纠纷

5f1f89114bf5a.png   双重劳动关系产生纠纷


某公司技术部经理A未办理离职手续就离开原公司B到了竞争对手C公司上班。

入职一月后,由于两家是直接竞争对手关系,且写字楼离的非常近,B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发现A未办理离职却已入职C公司多日,即以A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及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为由,将A及C公司诉讼至法院,要求A和C公司赔偿B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。

法院最终判决C公司承担了部分赔偿责任。因为C公司的招聘经理未事先对A做背景调查,以致于A存在双重的劳动关系,进而让公司蒙受经济损失。